苏州失业金领取次数是多少?
时间:2023-03-30 09:03:07
作者:小编
苏州失业金领取次数是多少?
答:没有领取次数限制。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举个例子:
郑先生2022年1月申请享受了失业保险金,可享受14个月。2022年8月,郑先生找到了新单位,失业保险金暂停发放了。
剩余的6个月属干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是不会失效的。如果重新就业后缴费时间不满一年,剩余的6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如果重新缴费时间满一年,领取待遇的期限会与剩余6个月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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