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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益性岗位及条件

时间:2023-03-22 08:51:35 作者:小编

  招录岗位及人数

  工作地点

  原则上统一分配至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也可分配到苏州市城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

  收入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

  2.每年1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习培训期间:实习培训期2个月,发放训练补贴(实习期工资)2500元/月,实习培训合格,正式上岗后,次月再一次性补发两个月实习期工资5000元,实习期统一缴纳社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实习培训不合格,仅享受训练补贴待遇。

  4.在队执勤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实行24小时执勤,单位承担提供统一的被装和集中食宿。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新入职人员人均年收入到手11.4万元左右(含公积金账户每年1.8万元),工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执勤任务、市财政保障等予以调整。其中灭火救援、工作表现突出,另有相关物质性奖励,且有一定的晋升空间。

  5.休假: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1)在符合执勤人数的情况下,已婚且家属在驻地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轮休假。轮休假为每周1个白天、2个晚上。

  (2)未实行轮休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35天;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为45天。

  招聘模式

  招录采取滚动式招聘模式,最终考核通过后统一组织实习培训。

  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6.户籍不限,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1994年3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18至38周岁之间(1984年3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心电图检查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含)以上(因消防工作特殊性,不能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

  7.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标准(见附件2)。

  8.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取:

  (1)原公安消防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

  (2)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工作年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同折算。

  (3)地方院校消防、舟艇驾驶、汽修等专业毕业生。

  (4)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

  (5)具有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业经历等优先。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9)其他不宜从事消防一线灭火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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