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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张家港烟花爆竹燃放条例

时间:2023-01-10 08:52:33 作者:小编

  全体市民朋友: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我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目前,我市禁放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北至张杨公路),近期正在研究调整扩大禁放范围,具体以最终公告为准。

  (具体禁放区域以最终公告为准)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域内也做到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调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张家港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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