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 | 高铁火车 | 航班动态 | 苏州公交 | 公路客运 | 苏州学车 | 车管新闻 | 生活资讯 | 苏州免费 | 手机版
首页 >> 生活服务 >> 正文

2022常熟梅李镇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实施办法

时间:2022-08-01 14:11:17 作者:小编

  如您孩子有统筹入学意向,请于8月1日-8月10日前往梅李镇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古荫路10号)办理申请手续。

  一、受理时间

  8月1日-8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15,下午12:45-16:00

  二、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以房产转学插班申请表》或《其他新市民子女转学插班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学生原就读学校和年级(学籍卡)、房产证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缴纳社保记录、营业执照、居住证、本科学历证明(学信网)等。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节省现场办理时间,限一名监护人前往办理(现场戴口罩、核验苏康码和行程码)。须预先填写好纸质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随身携带原件备查。

  《以房产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其他新市民子女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梅李镇2022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办法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插班及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一)公办学位统筹(限义务教育阶段)

  1、2022年8月1日前学生户口已迁至本镇的,根据《义务教育法》,直接统筹安排至区域内公办学校就读。

  2、学生户籍虽不在本镇,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本镇有成套住宅(该住宅有学位)、且该法定监护人为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的所有权人的,办法如下:

  (1)如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释放公办学位数,由镇按照当年度市教育局公布的施教区安排公办学位;

  (2)如申请人数大于释放公办学位数,先按照不动产登记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后按照不动产预告登记证的先后顺序,由镇按照当年度市教育局公布的施教区安排公办学位后,统筹安排其他施教区公办学位。乡镇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学校接收并绑定学位。其他施教区公办学位仍旧不能满足的,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

  (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限义务教育阶段)

  1、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属于本办法一规定的对象,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对象:

  (1)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自2022年3月1日以来连续在本镇缴纳社保;

  (2)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为本镇创业人员(营业执照2022年3月1日前申领,法定监护人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并持续经营);

  (3)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符合上述(1)或(2)条件,但在本镇有稳定合法住所,能提供2022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地为本镇的居住证或本镇派出所提供的2022年3月1日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本镇的登记信息。

  2、办法:

  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三)当年度临时入读(限义务教育阶段,当年度不购买学位,待后续符合条件后,另行申请)

  1、对象:

  (1)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属于本办法一和二规定的对象,但能够提供2022年3月1日后已经办理居住证或本镇派出所登记信息的区域内临时居住人员;

  (2)符合统筹公办学位条件,并已统筹公办学校学位(包括调剂),但自愿放弃,去民办学校的。

  2、方法:

  暂不纳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家长自费,家长持凭证自行联系周边心仪新市民子弟学校)。

  二、起始年级入学

  因特殊原因未能以房入学或积分入学的起始年级人员,参考本办法非起始年级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梳理资源、制定方案、公布办法

  (二)申请办理阶段(8月1日—8月10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监护人一方至梅李镇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申请办理。申请时收集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收取相关复印件,并履行告知承诺制度,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落实安排阶段(8月11日—8月15日)

  8月15日前,对于落实到公办学校的,出具统筹安排告知单;对于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落实到民办学校的,出具“当年度拟购买学位入学凭证”(绿色);对于暂不符合条件,暂不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出具“当年度临时入学凭证”(红色)。

  注:

  学位统筹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梅李镇行政审批局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通知家长分批领取相关入学凭证。

  咨询电话:0512-52263315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
相关文章